“逸马杀犬”的笔墨官司 ——什么是修辞
说来有趣,一场笔墨官司竟然打了近九百年,而且悬案未断,至今有人津津乐道,争论不休。 宋代的沈括在《梦溪笔谈》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:两个文人穆修和张景一同上朝,等在东华门外,“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”,二人就各记其事。穆说:“马逸,有黄犬遇蹄而毙。”张说:“有犬死奔马之下。”沈括很自诩,认为穆、张两个人的说法“皆拙涩”(都不平易,不流畅),自己的“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”说法好。后来一个叫陈善的人在《扪虱新话》中又作评论,认为比较起来张景的说法为优,沈括的说法更“浑成”,穆修的说法最差。 若干年后,有人在《唐宋八家丛话》一书中又记载了此事,不过故事人物变了,说是北宋的欧阳修与翰林院同事出游,见“有奔马毙犬于道”,欧阳修提议“试记载这件事”。那个同事记述道:“有犬卧通衢(大道),逸马蹄而毙之。”欧阳修笑他太罗嗦,若这样写历史,一万卷也写不完。接着自己概述为:“逸马杀犬于道。” 这样,这件事就有了六种说法: 一、适有奔马践死一犬; 二、马逸,有黄犬遇蹄而毙; 三、有犬死奔马之下; 四、有奔马毙犬于道; 五、有犬卧通衢,逸马蹄而毙之; 六、逸马杀犬于道。 种种说法,优劣如何,竟成了修辞文界一个议题。这场笔墨官司难以公断,不过给了我们一个启发:同样一件事,若以不同角度去表达,选词造句都可以不同。 死犬一事,概述为“逸马杀犬”或“逸马杀犬于道”,确实十分简洁、扼要,但这样写仅仅把事情说清楚,做到使人明了。“马逸,有黄犬遇蹄而毙”一说,文字上较前罗嗦,但它不但讲述了“死犬”这件事,而且形象描绘了犬的颜色,生动记述了犬死的经过(遇到狂奔的马,被踩死在马蹄下)。“有犬卧通衢,逸马蹄而毙之”,更是具体地描写了事件地全部过程,包括起因,经过和结局:先是犬躺在大道上,然后有一马狂奔过来,一下子踩在卧犬身上,把它踩死了。动词“蹄”和使动词“毙”与前面的“卧”,呼应得相当妙。如果我们运用一些修辞手法(例如比喻、夸张、拟人等等),这件事还可以记叙得更加生动形象。 作文,有时只要求把话说清楚,记叙有条不紊,做到“文约而事丰”,那么“逸马杀犬”这样地句式就值得效仿。有的时候,话仅仅说清楚尚不够,我们还必须以多种地艺术手段,魅人地文学情趣,优美地语言,创造出一种艺术境界,来深深地打动读者。这些,就是修辞研究地课题。修辞,就是研究语言形式地表现方法,语言手段的选择,语言技巧的应用,从而使语言更好地表达思想内容。不同的写作要求,不同的表达形式,对于语言的要求也不一样:怎样使语言表达得简洁、准确、明白、通顺,这就是所谓的消极修辞;如何使语言表达得鲜明、生动、形象,那就是积极修辞。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,就是修辞学上得两大分野。
咏梅诗的优劣 ——修辞和文章的思想内容 梅花,芬芳、耐寒、高洁。自古以来,人们把它和松、竹一起称为“岁寒三友”。并且写下愈多赞颂它的诗歌,其中南宋陆游的《卜算子·咏梅》可称上品。原词写道:“驿外断桥边,寂寞开无主。已是黄昏独自愁,更著风和雨。无意苦争春,一任群芳妒。零落成泥碾作尘,只有香如故。”这是陆游在抗金主张得不到支持、政治上屡遭排斥和打击的处境下写的。诗中运用比喻、拟人等修辞手法,借梅花的寂寞无主,零落成泥,馨香如故,形象地倾诉了自己的悲愤、苦闷,表达了孤高自许、矢志不移的思绪,艺术感染力很强。 一九六一年,毛泽东同志读陆游咏梅词,反其意而用之,写了首咏梅词:“风雨送春归,飞雪迎春到。已是悬崖百丈冰,犹有花枝俏。俏也不争春,只把春来报。待到山花烂漫时,她在丛中笑。”词中,毛泽东同志借梅花蔑视严寒,挺立悬崖,傲霜斗雪,报春不争春的艺术形象,热烈赞颂了英勇无畏的革命战士。可以看出,这首词运用的修辞手法和陆游词相似,但在格调情操和闪现的思想光辉上,胜过了前者。 为什么同是咏梅,同样注重修辞,后者却超过了前者呢? 判断任何一种修辞现象表达效果好不好,都应以内容和形式两方面着眼。选词是否准确生动,句子是否精练优美, 辞格运用是否贴切形象,都与思想内容紧密相关。